內地參與境外賭博列入刑法3.1實施4月底前自首或篤灰從輕發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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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地參與境外賭博列入刑法3.1實施4月底前自首或篤灰從輕發落
小友 • 2021-03-31 18:07 • 產業新聞,安危事件 • 閱讀1637
內地參與境外賭博列入刑法3.1實施4月底前自首或篤灰從輕發落
內地刑法修正案(十一)於3月1日正式實施,當中新增的「組織參與國(境)外賭博罪」最受博彩業界關注。(互聯網圖片)
內地刑法修正案(十一)於本月1日正式實施,當中新增的「組織參與國(境)外賭博罪」最受博彩業界關注,當中包括中國和外國公民,組織中國公民參與跨境賭博,不管是線上或線下賭博,均屬犯罪。內地當局還公佈,於今年4月30日前,犯罪嫌疑人向公檢法機關自首,「篤灰」或提供線索,可從輕或減輕處罰,情節較輕更可免除處罰。內地公安部門還稱,所有跨境賭博都是「十賭十騙」、「十賭十輸」,是無底洞的「迷魂藥」,進入深淵的陷阱,呼籲內地民眾遠離跨境賭博,珍惜美好生活。至於內地修法後,會對澳門博彩業帶來多少衝擊及影響,還要經些時間驗證。

是次修法將刑法第303條第三款修改為:

「以營利為目的,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罰金。」

「開設賭場的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」

「組織中國公民參與國(境)外賭博,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」

據外交部領事司在微信公眾號上針對跨境賭博犯罪的宣傳上表示,跨境賭博是指賭博人員跨越國(邊)境從事賭博活動,分為線下境外賭博和線上網路賭博等形式。當中線下境外賭博,是指通過提供免費出入境服務、免費往返機票、免費食宿、免費旅遊、高回報工作、發展暴利項目合作等方式、招攬國內人員出境進行涉賭或為境外賭博服務。

線上網路賭博,則為不法分子通過在境外架設服務器,開設網路賭博網站,以群發短信、微信群、QQ群引流等手段進行宣傳推廣,對參與者進行招賭吸賭。

當局還稱,跨境賭博導致大量賭資通過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匯至境外,造成資金惡性外流,擾亂中國外匯管理市場秩序,嚴重危害國家的金融安全,也損害了中國的國際形象。內地當局強調,堅決打擊治理跨境賭博的空前決心和力度,對境外賭博集團亮明了紅線。

此外,當局在日前發出了一則自首通告,指於4月30日前,如向公檢法機關自動投案,可從輕發落甚至免除處罰。包括委託他人代為投案;先以信函、電話和電郵等方式投案,本人隨後到案;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;或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嫌犯送去投案,視為自動投案。而嫌犯到案後有檢舉、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查證屬實;提供重要線索或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嫌犯等立功表現,也可獲減輕或免除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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